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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重庆市(生活现象)

来源:学生作业帮 编辑:搜搜考试网作业帮 分类:政治作业 时间:2024/06/04 08:52:20
(2004年重庆市中考试题)教育部颁发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规定,学生自行外出或擅自离校期间发生的故事,学校行为并无不当的,不承担事故责任。这一规定( ) A.不利于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 B.表明学校不具有保障学生安全的责任 C.更加明确了学校、学生各自的职责 D.告诫我们应遵纪守法
2004年重庆市(生活现象)
解题思路: 材料看似与教材内容没有联系,但仔细思考不难发现,教育部颁发这一规定,是在明确学校、学生各自的责任,更加有利于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学校应遵守未成年人保护法,履行对学生的保护职责,故选项A、B是错误的。这一规定也告诫我们,在校期间不能擅自外出,要遵纪守法,才能使自己的合法权益更加得到维护。
解题过程:
答案:CD
最终答案: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