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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0月5日下午,我和妈妈在火车上,妈妈左手食指末关节被乘务员当场夹断,只连了一点皮,三小时后在医

来源:学生作业帮 编辑:搜搜考试网作业帮 分类:综合作业 时间:2024/06/06 01:08:42
2011年10月5日下午,我和妈妈在火车上,妈妈左手食指末关节被乘务员当场夹断,只连了一点皮,三小时后在医
医院做了断指再植术,到现在手指还有钢针固定,铁路应该赔偿我们多少,具体数字?能否构成10级伤残?我们是农民,希望好心律师帮帮我们,急,快恢复,
2011年10月5日下午,我和妈妈在火车上,妈妈左手食指末关节被乘务员当场夹断,只连了一点皮,三小时后在医
你妈妈这样,他们不能只赔了医药费就完了的,他们态度不好.
如果起诉是按下面的条文进行赔偿的,如果他们能态度好点,最好私底下协议解决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至于伤残等级,经验来看,恐怕还不能构成十级伤残.只能是轻伤或轻微伤.像那种断掉一个指头,接不上了的,才能算十级伤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