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分之五四分之三二分之一四分之一*-=重新排列
八分之五四分之三二分之一四分之一*-=重新排列
二分之一,四分之一,八分之三,十六分之五,三十二分之十一.排列规律
三分之二+八分之三-二分之一=
按从小到大的顺序排列 八分之三、十六分之三、八分之五、三十二分之三、二分之一、四分之一、
四分之一乘零点八加二分之一除以四分之三减0.8=
八分之五+三分之一=?,二分之一-五分之一=?,四分之三+七分之一=?,四分之一+八分之三=?,
化简比三分之一 比 二分之一 五分之三 比 八分之五四 比 七分之三
二分之一,四分之一,四分之三,五分之一,五分之二,五分之三,五分之四,八分之一,八分之三,八分之五,八分之七
二分之一除以(八减四分之三x)=四分之一
(负四又八分之七)-(负五又二分之一)+(负四又四分之一)-三又八分之一=?
四分之一乘零点八加二分之一除以四分之三减零点八
二分之一,四分之三,0.25,五分之一从小到大排序 四分之一,0.253,八分之三,从小到大排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