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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道德与法律修养》

来源:学生作业帮 编辑:搜搜考试网作业帮 分类:综合作业 时间:2024/05/29 09:01:54
《思想道德与法律修养》
经常居住地是自然人离开自己的住所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是住院除外.住所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经常居住地视为住所.
例:甲村公民孙某,将其户口从甲村迁出,欲落到乙村,还未落到已村,经朋友劝说,往深圳打工,在深圳打工十个月,因工地出现事故受伤,被送往背景某大医院治疗达一年零四个月,依法孙某应以( )为住所地
A.甲村.B.乙村.C.深圳.D.北京、、
《思想道德与法律修养》
C 首先孙某已经离开甲村,乙村两年多不能以这两地为住所.又因住院除外故选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