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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字路口自行车与汽车相撞交通事故责任怎么划分?

来源:学生作业帮 编辑:搜搜考试网作业帮 分类:综合作业 时间:2024/06/13 15:43:39
十字路口自行车与汽车相撞交通事故责任怎么划分?
黄灯闪烁十字路口,由南向北行驶的自行车与由东向西超速行驶的汽车相撞,骑自行车者死亡,交警说自行车应避让右方汽车,所以汽车方和自行车方负同等责任,
事故认定书上说明:事发路段限速40公里/小时,小型客车制动前瞬时速度为59~67 .大清早红绿灯全部是黄灯闪烁.汽车自行车都是直行.
据说现在首先考虑道路先行权,即使汽车超速,也应该让右侧车先行,没避让这一问题比超速要严重.
十字路口自行车与汽车相撞交通事故责任怎么划分?
一、你好,按照你说的,双方负同等责任应该是正确的.超速不会直接导致事故,只是加重了事故的后果.如果都按照规定让行,超速是不会导致事故的.(此外这个事故中,如果是行人,那么机动车负全部责任)
  1、非机动车没有让右方道路来车先行.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九条 非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
  (二)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路口外慢行或者停车了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9条第2项,车辆是机动车和非机动车的统称)
  2、小客车超速.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五条 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线标明的速度.在没有限速标志、标线的道路上,机动车不得超过下列最高行驶速度:
  (一)没有道路中心线的道路,城市道路为每小时30公里,公路为每小时40公里;
  (二)同方向只有1条机动车道的道路,城市道路为每小时50公里,公路为每小时70公里.
  3、双方均没有注意闪光警告信号灯,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 闪光警告信号灯为持续闪烁的黄灯,提示车辆、行人通行时注意了望,确认安全后通过.
  4、双方均没有确保安全.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 车辆、行人……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
  二、非机动车一方死亡伤残赔偿费,在交强险保额范围内的(死亡伤残11万,医疗1万),机动车应当全额赔付.交强险不够赔付的,按照责任比例承担.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责任比例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