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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出了案子是哪个衙门管

来源:学生作业帮 编辑:搜搜考试网作业帮 分类:综合作业 时间:2024/06/05 02:14:30
明朝出了案子是哪个衙门管
我看明史中说按察使和知府都有“平狱讼”的职责,那么出了案子是两个衙门一起审理呢,还是知府先审按察使得审,还是有其他的情况呢
那么如果是发生在府城里的案件是不是直接由知府审理呢?
明朝出了案子是哪个衙门管
按察使是管一省的司法,但很少直接审案,要审的案子也多是地方疑难而不能解决的案件或是上诉的案件.
一般来说,所有案件都要从基层(县一级)审起,由县的长官知县审理.除非是大案、要案,如谋反、大逆案等.如果县里审理不了或是一方不服,可以上报或上诉到府或州(指直隶州而不是散州)一级,由知府或是知州审理,相当于现在的二审.如果府、州还未能解决,则可由按察使司接手,相当于现在的终审.
为了尽量避免冤案的发生率,朝廷定期会派遣御史作为巡按到各省巡查.如果说按察使司解决不了的案子或是民众有不服判决的案子,可以到按院上告.当然,也可以进京击“登闻鼓”递交状子,然后由大理寺或是刑部接手.
在古代,原则上不鼓励越级上诉.即使有不服判决的地方,也要逐级上诉,否则大家都往上面一级去靠,会带来司法程序的混乱.越级上诉的人都要先打板子,如果是越级上诉告官的话,即使赢了,也以流放.
案件如果是发生在府城里,也不是由知府直接审.每个府的所在地都设有县(称“附廓县”),即使是京城顺天府的所在地,也设有宛平、大兴等京县.发生案件的话先由案发地所在县审理.
如果案件是发生在州城里,则可以由知州直接审理,因为州城都不设附廓县,州城的事务由知州直接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