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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和介绍奥巴马的 作文

来源:学生作业帮 编辑:搜搜考试网作业帮 分类:语文作业 时间:2024/05/06 14:54:45
成功和介绍奥巴马的
成功和介绍奥巴马的 作文
解题思路: 请见“解答过程”。 祝:中考取得佳绩!
解题过程:
战胜自己,才能成功
翱翔于蓝天的雄鹰,必是经历了母鹰无数次摔下山崖的痛苦,才锤炼出一双凌空的翅膀。璀璨无比的珍珠,必然经受过蚌的肉体无数次蠕动以及无数风浪的打磨,才能熠熠生辉。而我的同学小D,也通过自己的坚持不懈的努力,最终战胜自己,取得了成功。
校运会在即,小D勇敢的填报了1500米的比赛。生性好强的他,在运动会前的十几天,就开始了他的训练计划,每天下午坚持跑完1500米。他的成绩一天天进步,同学和老师也对他信心百倍。
两天后,他站在运动会1500米长跑的起跑线上。 随着发令枪的响起,他毫不犹豫地冲出了起跑线。第一圈还算轻松,可从第二圈开始,他难以克服的800米“极限”又重新出现在他的面前。这影响了他的速度,这时有许选手从他身边不断超过。他突然觉得不甘心,不想就这样放弃。不!无论如何也要坚持下去!  
 他筋疲力尽地向前跑去,观众席上阵阵声浪夹杂着燥热和疲倦一齐向他袭来。他看到跑道旁几个熟悉的身影。啊,是班里的同学。他们似乎比他自己还要着急,跺着脚大声喊着什么……,突然,他感到了一种责任,又重新燃起了信心。就算爬也要爬到终点!他咬牙苦熬,拼尽全力加快了速度。 
跑完第三圈,他感到又累又乏,勉强迈着沉重的脚步,与其说在跑,不如说是“竞走”。他的嘴巴大大地张开,嘴唇像两朵枯萎的花朵,干裂出一道道口子。极度的疲乏像涨潮一样,从他身体的各处涌上来,但他强打起精神,绝不让这种令人窒息的疲倦把他淹没。他似乎觉得每一步都是煎熬,每一步都是最艰难的挑战,每一步都是对自己的超越。跑道似乎永远也没有尽头,无限延伸、循环着,透支他的体力。可他知道,这最难熬的时候。一旦停下,就很难再跑起来了。他倔强地迈着步子,一步不停,苦苦地拼着体力,做困兽之斗。 
近了,近了!他终于跑过了终点!这时名次对他来说已经不再重要了,重要的是他第一次跑完了运动会1500米的全程!他成功了!他坐在跑道上大口地喘气,没有鲜花,没有掌声,可他心中的喜悦洋溢在脸上。 
  这是不可思议的超越,是对自己体能前所未有的突破。相信这次的成功,一定会伴随着他创造更多的奇迹。
奥巴马
奥巴马出生于夏威夷。父亲是肯尼亚一名黑人经济学家,母亲是美国一名白人女教师。父母在奥巴马两岁的时候分手,在听说父亲1982年在肯尼亚死于车祸前,奥巴马只见过父亲一次,奥巴马跟着母亲和姥姥姥爷长大。
父亲贝拉克·奥巴马是一名在夏威夷念书的肯尼亚留学生。母亲安·邓纳姆是一个白人,原本来自堪萨斯州。当邓纳姆与老奥巴马结婚时,她刚好18岁。这一段婚姻很短暂,老奥巴马离家前往哈佛大学念经济学的博士学位,就把年轻的妻子和年幼的儿子奥巴马(那时他才两岁)抛下了,他没有钱带上妻儿同去。毕业后,他更是带着另一名美国女人露丝回到了肯尼亚,露丝成为他的第三任妻子,因为在家乡他早已娶了一任妻子。
父亲离开了,奥巴马跟着母亲长大。邓纳姆后来嫁给了一名印尼石油公司的经理罗罗·素托罗,素托罗由于工作的关系需要去雅加达,于是,邓纳姆带着6岁的奥巴马去了印尼。奥巴马在印尼度过了四年的童年时光。
10岁时,母亲与继父离婚,奥巴马回到了夏威夷,大部分的时间他和外祖父、外祖母生活在一起。邓纳姆带着她与素托罗生的女儿玛亚又回到印尼。当时,邓纳姆生活十分困难,她自己在攻读人类学博士学位,还省吃俭用供儿子读书。奥巴马老少儿童时期奥巴马一家挤在一个很小的公寓里面。奥巴马的外祖父换过多份工作,先做过家具推销员,还当过一名很失败的保险经纪。外祖母在一家银行工作。但奥巴马竟然进了夏威夷普纳后私立学校,这说明小家伙很会念书,但家里负担不轻。夏威夷普纳后私立学校是夏威夷乃至全美最优秀的私立学校,具有百年历史,学费昂贵,但凡有点钱财地位的人无论如何都是要把孩子往里塞的。一旦进去了,父母脸上有光,小孩前程似锦。
一谈到这件事,邓纳姆总是半带自豪地认为,奥巴马继承了他父亲的智慧,沿着他父亲成功的道路在走。
在2004年7月,民主党召开全国代表大会,奥巴马被指定在第二天做“基调演讲”。所谓“基调演讲”,就是民主党人阐述本党的纲领和政策宣言,通常由本党极有前途的政治新星来发表,1988年做“基调演讲”的人就是时任阿肯色州州长的克林顿。奥巴马不负众望,他亲自撰写演讲稿,并发表了慷慨激昂的演说。在演说中他提出消除党派分歧和种族分歧、实现“一个美国”的梦想。
45岁的奥巴马演说极具魅力,灿烂的笑容更虏获许多民众的心。与过去有意竞选总统的黑人前辈相比,奥巴马是首位在初选前民调获得全国性支持的明日之星,打败2008年民主党总统候选人的热门人选之一的希拉里,成为民主党总统竞选人。
奥巴马在短短两年多的时间里就已在政坛造成一股旋风,甚至有人把“奥巴马现象”拿来与前总统肯尼迪1960年挟带强大人气进军白宫来相提并论。
奥巴马的出身和家庭背景决定他在外交政策的走向上可能会更为包容,采用更多的协商,并更多地从对方的角度揣测问题,从而制定比较温和的决策。奥巴马的父亲是肯尼亚的官员,后获得奖学金在夏威夷大学和哈佛大学学习。他的母亲是来自美国中部堪萨斯的白人新教徒。奥巴马的父亲在他两岁时离家出走,奥巴马曾跟母亲和继父在印度尼西亚生活了很多年,之后回到夏威夷檀香山一所私立学校读书。他的混血、他的不白不黑的肤色都使他在小的时候极难进入白人或是黑人的小圈子,有不少孤独和反叛。对这样一个有着跨文化、跨宗族并在亚洲生活过多年的人,他的外交政策肯定不是单一的、以美国为绝对中心的。他跟亚洲人的接触可能使得他对东方文化有更多的了解,对第三世界的贫穷和它们的政治转型有更为细致的感悟。
最终答案: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