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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间吉,四间少 什么意思

来源:学生作业帮 编辑:搜搜考试网作业帮 分类:综合作业 时间:2024/04/29 17:01:56
三间吉,四间少 什么意思
三间吉,四间少 什么意思
这一问题存在发律与人情的两难问题,法律上不动产的所有权以房产证为准,老人享有完全的所有权,是夫妻双方的共有财产,二老又没有明确的赠与的意思表示,其间也没有继承关系的发生,所以二老可对六间房屋任意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所以老人可以不经大儿媳妇的允许搬回自己的房子,但是可能会失去孙子,因为孙子未成年,大儿子去世后,孙子的监护权应归其母,除非他母亲没有监护能力或不尽监护义务,但也不要担心,发律规定老人还是有探视权的,自己的孙子无论走到哪里,无论跟着谁都是自己的孙子.建议你最好先不要借用法律,先找双方的关系比较要好的亲戚,朋友协调一下,真是不行,再找村委协调,直至法院起诉,我觉得这样会比较有利于问题的解决.希望我的回答能给你有所帮助
有权利,房屋的所有权一直都是老人所有,老人有权对房子自由作出处分、收益等行为.老人有足够的权力住回自己家,因为房地证是他名下,如果他向有关机请示的就可以有法律的规定收回房子,所以决定权完全在老人手中!我国对房地产类不动产采取登记确权政策,而老人家六间房子的房产证是老人的,就意味着房子的所有权归老人家所有(实际为老两口的共同财产).因此,无论是当年因老三年龄还小,老大、老二结婚时就让老大、老二各住三间房子;还是后来老三结婚没房时,老人家出于种种考虑,让老二搬出去,让老三和两位老人共住一个家三间房,都只是属于暂住或者借住,而不属于赠与,都不能改变六间房子的产权所有人是老人家的事实,老人家有权住进他们愿意住进的六间房中的任意一间.
由于不属于赠与,且老大因车祸身亡媳妇改嫁,老大媳妇已没有权力继续居住在此,更没有权力阻止老人家返回原本就属于他们的房子里居住,不给腾房是没有任何道理的.
考虑到强行住进老大家,有可能引发难以预料的摩擦和争执,甚至会对两位老人的身体或精神造成伤害,因此,建议老人家可先通过村委会或当地政府做工作,使老人家顺利住进老大家.否则,只有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老大媳妇停止侵害,搬出所住房子,让老人家如愿住进属于自己的由大儿媳妇与孙子暂住的房子.
法律上,老人想住回属于自己的房子是可以的,起诉也会胜诉,但真的实现起来,我看困难.
因为,大儿媳自有她的杀手锏:“要腾房就把孙子带走”!
这理由既很合法,又是可能的.因为,父亲死了,母亲自然是儿子的唯一监护人.
孙子是老人的命,男家的苗,这是封建传统的思想,本无可厚非,但法律不会支持.所以,他的母亲看准了这一点.虽然其近乎无赖,但你能拿她怎么样?老人若要坚持要房,她也坚持带儿走人怎么办?
老人还会要回住房吗?除非任凭他们母子离开男家.相比之下,老人恐难以坚持了吧?
非常一般人之管见:既然大儿媳又嫁人了,这房住也不舒服,住也难长久.找个中间人好好做做她的工作,说服她,承诺房子以后保证给她儿子,不行可以书面承诺.总之,让她心甘情愿地搬出去.如果她仍然坚持,我看就算了吧,别再因此闹得过僵.还是留住孙子重要.
如果老人舍得下孙子,那则另当别论了.撵就是了!当然有权利.老人家要怎样都行.我国对房地产类不动产采取登记确权政策,而老人家六间房子的房产证是老人的,就意味着房子的所有权归老人家所有.老人家有权住进他愿意住进的六间房中的任意一间.
观点要鲜明:
一、法律上讲老人对这6间房任何一间都有所有权,想让谁住让谁住,想撵谁就撵谁.
二、人情上来讲,老人有三个儿子,如果按三儿子平分,一人两间房子,老大的媳妇现在凭什么得三间?如为留住孙子,给她点情面就留她两间,否则就让她滚.并且她既然要改嫁,记得以后把房产记到孙子的名下,否则怕是以后孙子也未必能得那两间房!(我看这个女人好恶毒的).剩下四间房子老三给他两间就够了,谁让他娶的媳妇不好,要和老人作对呢?老人自己住两间,以后留给老二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