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分之根号五和八分之五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作业帮 时间:2024/06/01 16:07:35
括号内为二十一分之十三,三十四分之二十一,五十五分之三十四规律:下一个数的分子为前一个数的分母下一个数的分母是前一个数的分子与分母之和
1/22/(1+2)=2/33/(2+3)=3/5,5/(3+5)=5/88/(5+8)=8/1313/(13+8)=13/2121/(13+21)=21/34.第七个数是:21/34
三分之二减十二分之五等于4分之1五分之七减七分之五等于35分之24八分之三加二分之三等于8分之15
分子、分母从第三个开始后面一个数是前两个数之和,所以应该是13/3421/55
√3/2*√8/15=√(3/2*8/15)=√4/5=2/√5=2√5/5
四分之一:x=3-四分之三1/4:x=9/41/4=9x/4x=1/9(五分之二+二分之一):x=三分之五(4/10+5/10)=5x/39/10=5x/3x=27/502x:3=六分之五:八分之五2
前一个数的分母是后一个数的分子分母235813分别差1235都是质数所以后一个的分子是13分母是13+7=20是13/20
0.5;0.25;0.75;0.2;0.4;0.60.8;0.125;0.375;0.625;0.875
原式=(√5/5)-√5+(√5/2)+3√5=(0.2+1-0.5+3)√5=3.7√5
4分子和坟墓很多都可以约分掉
(根5-1)/2-5/8=(4×根5-9)/8=现在只用比较4×根5与9的大小把两个数平方分别为:80和81显然是后者大所以(4×根5-9)/8小于0也就是说二分之根号五减一小于5/8这种比较不能用开
求近似值≈(3+2.236)/2=5.236/2=2.618
二分之一+八分之五=一又八分之一十二分之一+八分之五=二十四分之十七六分之五+八分之五=二十四分之三十五即一又二十四分之十一五分之三-五分之一=五分之二十五分之七-五分之一=十五分之四六分之五-五分之
5/2÷3/8×3/5=20/3×3/5=4
根号下5分之一+二分之一根号下20+四分之五根号下五分之四+根号下四十五=5分之√5+√5+2分之√5+3√5=(5分之1+1+2分之1+3)√5=10分之47√5
4/5*8/9*5/2=4/5*5/2*8/9=2*8/9=16/9
5/8;(√5-1)/2=(4√5-4)/8比较5与4√5-4用5-(4√5-4)=9-4√5=√81-√80>0=>5>4√5-4=>5/8>(√5-1)/2...ans³√11=(6次)
一个数与二又八分之五的和比五又五分之二多一又二分之一.求这个数(五又五分之二+一又二分之一)-二又八分之五=6又10分之9-二又八分之五=4又40分之11一个数比八分之七与四分之三的差多十二分之一.求